去年7月,奇虎公司推出“360安全卫士”软件,将雅虎助手等上百款网络工具类软件列为恶意软件,用户可以选择卸载“雅虎助手”。正是由于“奇虎360安全卫士”对“雅虎助手”软件使用“恶意”一词缠上了官司,奇虎的行为被法院判决构成不正当商业竞争。
法院也认为“雅虎助手”确实存在“难以卸载、强制安装、干扰其他软件运行和劫持浏览器”的行为,但由于“恶意”是贬义词,奇虎将“雅虎助手”称为“恶意”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一场行业共同声讨、全体网民加入的反流氓软件运动,却在法庭上遭遇了滑铁卢。奇虎董事长周鸿袆认为,没有法律条款定义“流氓软件”或“恶意软件”,由于法律的这种滞后,奇虎公司才会败诉。
流氓软件是指在未经用户许可或未明确提示用户的情况下,在用户电脑上安装运行,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包括不断地弹出广告窗口,未经用户同意自动安装,恶意收集网民信息,想卸载却又卸不掉等,但尚算不上计算机病毒。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介绍,治理恶意软件路线图分了五步,现在刚刚是走了两步,下面还有三步要走。首先要给网民推荐一个工具,其次要公布黑名单,最后还要积极研究立法。
到底谁是恶意软件,由谁来查杀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虽然在奇虎公司进行的网上调查中,95%的网民认为只要能解决用户问题,在相关法律出台前,安全厂商可以提供恶意软件卸载工具。但还是有专家担心,商业公司的这一行为容易被人认为是不正当竞争,显然官方立法机构或第三方非盈利性组织应该做更多的努力,以保护网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