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六个大人围着一个孩子转,孩子就是小皇帝、小太阳,他们喜欢的东西大人们从来不拒绝,为孩子特别舍得花钱,价值上百上千的玩具都毫不吝惜,更别提一些新鲜、时尚、美观的小玩意了。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李先生在网上看中了一种FLASH卡。
“FLASH卡大小跟普通的明信片差不多,最大的不同在于,FLASH卡由于采用了最新的数码合成技术,并结合高科技光学材料,卡上的画面具有动画效果!”我们在网站上看到对FLASH卡的如此定义。
“如果一切属实的话,在动漫盛行的今天,我不怀疑这种卡的销售市场,另外,FLASH卡的批发价格也并不高,只比普通静态卡多一毛钱,应该挺有赚头。所以我最后决定投资到这个项目。”
然而令人疑惑的是,当我致电该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发现该公司竟然没有注册,打电话过去,公司负责人金某说他们是香港企业,没有在内地注册,并告诉我一个电话号码,叫我打这个电话去香港查询他们公司的注册情况。
“还得打香港的电话?麻烦”,这样想着,不过还是拔打了批发商提供的电话号码,确认了批发商的真实性。
然而始终不放心,我又拔打批发商的电话,询问是否可以先寄点样品来看看。
“可以寄样品,不过为了避免竞争对手的杀价行为,我们的样品是需要付费的”。
“那要多少钱?”
“100元,款到发货”。
两天后收到了样品,令我失望的是,这种FLASH卡并不象网上宣传得那样炫,它本身并不能动,只有将其变换角度,随着光照角度的变换,由一幅画变为另外一幅画,在这转变过程中是有一点“动”的感觉,但这种卡片,几年前就在市场上看到过,由于卖不出去,这两年基本上都绝迹了。
FLASH卡的项目最终搁浅,后来在网上跟创业朋友一起聊天,好多朋友表示也上过这样的当,还有一位朋友发言:“这种情况很早就有了,批发商根本就没有什么产品,他要的就是创业者发过去的那些样品费。你想想,几张样品卡,市面上只卖几毛几元不等,他却收了你100元,这不是暴利是什么?而且这种行为风险很小,当我们收到样品后,一般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放弃此项目,批发商先收到了样品费,赚;另外一种结果是创业者对样品满意而成为加盟商,批发者只需在收到加盟者的款项后到市面或厂家定购就行,其中还可以吃一个差价,也赚!”
没想到这小小一张卡片,还有那么多利润在里面,连我自己都想建个网站,来个“空手套白狼”了。
编辑语:
在加盟行为中,要警惕一部分“胃口很小”的盟主,他们虽然没有实际的产品,却往往以“某某专利”、“某某厂”的形象代言人自居,游刃于买家与厂家(卖家)之间,让创业者中了圈套仍不自知。
首先要确定盟主的合法性与真实性,本例中的李先生因为对香港情况不熟悉,所以拔打的电话号码是批发商的“托”,当然得不到真实的注册情况;其次要注意样品价格,如果比市面上同类产品高出一大截,那么就得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