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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网络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环境,作如下规定:
   1、 中心机房钥匙由指定的专人保管,不得转借。一旦丢失要及时报告。出入请随时锁门。
   2、 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值班人员不能擅离岗位。早进入、晚离开时要检查设备情况;离开时察看灯、门、窗、锁是否关闭好。
   3、 机房一律禁止吸烟,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带入机房。
   4、 机房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警,切断电源,用灭火设备扑救。
   5、非网络中心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进入机房,特殊情况要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方可进入;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触碰开关和设备。
   6、 机房内的一切公用物品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挪用和外借。
   7、 软件及资料一律不外借,不复制。特殊情况,需经中心领导批准。确需带出的,征得同意后,在指定的时间内归还。
   8、 机房内不准大声喧哗。卫生由工作人员定期负责清扫,保持清洁。

网络中心
200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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