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 频道

网络安全新高 《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

  【IT168 评论】当网络真正走进生活,成为大家日常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的时候。其安全性也成为至关重要的一点,尤其是近年来譬如乌克兰电网事件、黑客干预美国大选事件等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都说明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网络安全已经提升到国家安全的层面,在这种情况下法律的介入就显得尤为必要。

网络安全新高 《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

  2016年11月7日,我国第一部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中国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历经不到七个月左右的时间,今日(6月1日)正式施行。昨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负责人也就《网络安全法》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

  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安全法》的正式施行在网络安全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网络安全法》的公布和施行,不仅从法律上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利益,有效维护了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安全,而且还有利于信息技术的应用,有利于发挥互联网的巨大潜力。《网络安全法》公布后,各部门、各地方以及广大企业、科研单位和院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法律所确定的重要理念、基本要求正在深入人心。

  国内外一视同仁 不限制 无壁垒

  《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其实并不像想象中那般受大众欢迎,根据相关报道称,近期有外国协会和机构建议推迟实施《网络安全法》,担心《网络安全法》会制造贸易壁垒、限制国外企业和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对此,相关负责人是这样回应的,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根据本国国情,制定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并依法对网络进行管理,完全是各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制定和实施《网络安全法》,其目的是要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而不是要限制国外企业、技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不是要限制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无损个人隐私 不妨言论自由

  《网络安全法》的实施是否会对普通网民产生影响呢?譬如有相关条文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网信办表示,中国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在推进互联网发展,加强互联网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人权和言论自由,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也强调任何人、任何机构都应该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负责,个人的自由不应以损害他人的自由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代价,任何人和机构都有义务自觉维护网络秩序,自觉维护网络安全。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对这条规定有两点理解:1.针对的是用户公开发布的信息,而不是个人通信信息,不会损害个人隐私。2.要求停止传输的是违法信息,不存在妨碍言论自由问题。

  科普:安全可信是个什么鬼?

  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是《网络安全法》要大力推广的,那究竟什么才是“安全可信”呢?其实安全可信与自主可控、安全可控一样,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含义:

  一是保障用户对数据可控,产品或服务提供者不应该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重要数据,损害用户对自己数据的控制权;

  二是保障用户对系统可控,产品或服务提供者不应通过网络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损害用户对自己所拥有、使用设备和系统的控制权;

  三是保障用户的选择权,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应利用用户对其产品和服务的依赖性,限制用户选择使用其他产品和服务,或停止提供合理的安全技术支持,迫使用户更新换代,损害用户的网络安全和利益。

  最后相关负责人提到,安全可信没有国别和地区差异,国内外企业和产品都应该符合安全可信的要求。

  写在最后

  正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所讲的那般,《网络安全法》的正式施行在网络安全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我国第一部针对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法》结束了我国网络安全无法律可依的历史,真正对网络安全进行了规范,使广大网民和相关企业部门有法可依。当然在整个网络安全的大趋势背景下,《网络安全法》的实施也仅是网络安全发展道路上很小的一步,但这一步至关重要,也希望广大网民和企业能够最法守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让网络的价值最大化!

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