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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有真实的危害 缺少应有的惩罚

    金融网络安全:安全是制约网银发展的主要因素

    12月15日,“中国网上银行年会暨2006中国网上银行调查结果公布和颁奖”活动在北京举行。会上,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联合金融时报社共同发布《2006中国网上银行调查报告》,结果显示,2006年国内网上银行的使用人数幅增长,安全性仍是制约网银发展的主要因素。

    调查表明,2006年国内网上银行使用人数比上年增长了近1.7倍,网上银行使用企业数同比增加近3倍,企业“网银”业务的增长成为了2006年网上银行快速发展的亮点。调查还显示,仍有61%的非网银用户由于怀疑网银安全性而不使用网上银行。随着大众对网上银行认知程度的提升,提供网上安全的数字证书越来越得到重视,不知道数字证书的用户从2005年的6.1%下降为0.9%,未使用数字证书的用户有37.7%表示,未来的一年将会使用数字证书,对安全知识了解程度的提高超出了预期。报告说,目前,我国互联网的用户已经超过了1.2亿,与目前4000多万网上银行客户相比,网上银行的发展空间广大。

    据中国金融认证中心2006年12月15日发布的《2006中国网上银行调查报告》显示,虽然在过去的一年中网上银行快速发展,但超过6成的受访者仍然不敢使用网上银行。安全问题仍然是非网银用户最担心的。

    2006中国网上银行用户行为调查报告显示,2006年国内网上银行的使用人数与去年相比有了大幅度的增长,网上银行客户已经超过4000万。抽查样本中,网上银行使用人数同比增长了近1.7倍,网上银行使用企业数同比增长了近3倍,企业“网银”业务的增长成为2006年网上银行快速发展的亮点。

    对个人调查时,在对网上银行没有进行任何解释和说明的情况下,有87.1%的网民听说过网上银行;在网银的非现有用户中,有82.1%的网民听说过网上银行。说明目前网银在中国网民中的知名度较高。在2006年调查的10个经济发达的城市中,有三分之一的个人正在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这些用户主要为接受过高等教育、居住/工作在大城市、个人收入3000元-5000元、年龄在30岁左右的网民。77.13%网银用户常用账户查询;一半以上(54.18%)的网银用户常用网上支付功能;而网上缴费和转账汇款功能的使用比率较接近。

    网银的安全性仍旧是制约网银发展的主要因素。2005年的调查中发现,大概超过50%甚至三分之二的人不打算使用或者不敢用网上银行,其主要原因就是安全问题。今年的调查显示,仍旧有61%的非网银用户由于怀疑网银安全性而不使用网上银行。

    调查显示,非现有用户选择网银主要是考虑网银的安全性能、服务水平及态度和银行的知名度;而现有用户选择网银的因素更加实际性,他们更喜欢“就近原则”,所以“选择网银主要根据原有的开户行而定”这一因素在现有用户选择网银因素中业内知名。

    在日前召开的“2006电子支付峰会”上,法律专家及金融业人士呼吁,由于发展环境、监管体系和信用制度不健全,以及非实名制所产生的风险增加,要加强对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的法律监管。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总裁阿拉木斯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经营行为指出,作为一个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的单位,它可能产生大量的资金沉淀。“银行有国家的担保,(第三方支付)这样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担保谁来承担?一旦出现问题谁来承担?……谁来保障大量资金的问题?”

    目前所有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都有一个超范围经营问题,或者是突破现有法律规定的特许范围和经营框架而从事的问题。如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淘宝网旗下的支付宝,其名称、经营范围、交易规则都回避了金融机构和银行服务的概念,但从其交易行为看,它所提供的功能至少包括代收款、贷款、退款、查询、担保等,属于金融服务方面的功能。

    由中国电子学会和中国电子杂志社提供的数据显示,随着近几年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电子支付推动着互联网由传统的信息平台转变为交易平台。我国电子支付市场规模急剧膨胀,今年有望达到330亿元,预计2010年将达2800亿元。

    电子支付包括网络支付、固定电话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销售终端交易、自动柜员交付、其他支付等六种方式,网络支付只是其中一个分支,即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而实现从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由此为电子商务服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

    近3年来,电子支付市场每年以高于30%的速度在增长,几乎超过其它互联网应用模式。为了便于客户、商家与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和结转,在银行和用户之外由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关的交易支付服务,即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可以为不同的网上交易平台提供接口,还可以提供一种交易的增值服务,如对交易双方提供交易担保,还可以为交易双方提供一个虚拟帐户,方便双方的交易。2005年,我国的164.1亿元电子支付交易额中,有161.3亿元是通过网上支付进行的,其中第三方平台的交易规模达到79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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