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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道,互联网上谁都可以流氓?

  二、最“酷”的解决办法

  “既然领导已经说了打仗靠流氓,那么在没有出什么乱子的时候,就让它流氓去吧”这是××协会、××行业在面对互联网流氓事件层出不穷的一致看法,何况一直以来流氓话题只涉及到某公司、某企业、某网民,事不关己,就这口水战继续下去吧。但这些行业、协会万万没有想到流氓之火蔓延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在短短时间里流氓火焰已经烧到自己的头顶了,一个叫反流氓软件联盟的组织以“反流氓软件联盟”的名义,先后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信息产业部进行投诉,称“××星空”网站存在着劫持浏览器、强制注册、安装客户端、强制弹出广告窗口、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消费等情况。出状况了!大家都意识到斗争升级了,并且升级到自己的阶级所在地,事件已经到了不得不解决的地步。于是在针对流氓软件的叫骂声中,官方机构终于决定采取行动。据消息透露,首先是牵头公安部、文化部、司法部等部委对“流氓软件”判定标准。然后经过一个多月的慎重考虑觉得“流氓软件”的称谓带有强烈的谩骂色彩,于是将“流氓软件”改为“恶意软件”。最后是招集30多家主流服务商——百度、雅虎、新浪、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企业参与起草“恶意软件”的相关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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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行动被官方人员称之为严密部署,作为网络用户的你是否认同这种说法呢?对于强制入侵电脑的软件,对于一些强制弹出广告窗口的行为,以后都不能称之为“流氓”了,并且要不带漫骂地称为“恶意”,这显然是不能表达被害用户的愤怒心情。为什么一个得到各大用户认可的名词却得到了官方的刻意保护,这是目前网络用户最不明白的地方。另外,在参与制定“恶意软件”标准的企业中有不少已经卷入了“流氓软件”事件,由他们亲自来出台这个标准,这不是自欺欺人吗?由这些公司来制定标准,与网友的出发点也极度不一致,协会的人员是否在做着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情呢?对于协会这种做法,更多人提出:“这很可能是一场商业阴谋”,意在“打击小流氓、保护大流氓”,以“恶意软件”淡化此类软件的“流氓扰民”行为。这样一个不痛不痒的标准,企业在面对商业利益时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抛弃这个标准,何况制定标准的还是企业自己。中学政治课堂上,大家曾学过“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一切以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为重”的理论知识,不知道如今在国家企业面前(××电信、××通)与互联网用户产生冲突时,是否应该以维护这一群集体为重,而继续让各种脚气、牛皮癣、超级美女的广告充斥网友们的电脑,扰扰网友们的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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