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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局反思力拓案:国企的保密管理亟待加强

    【IT168 专稿】国有企业及企业集团为什么会成为境外情报窃密的重要目标?他们为什么会面临日趋繁重的保密任务?有关部门是否应对加强国有企业及企业集团的保密管理做出新的判断和抉择?这些问题不仅仅是普通公众关心的问题,也是中国保密系统目前正在反思的问题。

江苏省国家保密局副局长罗江淮8日在国家保密局官方网站撰文,提出了上面的问题,“这都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问题。”这位官员说。

    力拓案曝光一个月之后,中国保密系统正在总结反思。不仅仅罗江淮,近日多位保密系统官员频频发表署名文章,谈及力拓案,反思中国保密工作的得失。而罗江淮的文章指向明确。他认为,“国有企业已经成为境外情报窃密的重要目标,其保密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为什么是国企?

    罗江淮反思,国有企业之所以成为境外情报窃密的重要目标,是因为“中国的国有企业及企业集团大多在国家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领域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它们不仅是国家经济秘密和科技秘密的重要集散地,而且还大量产生事关国家经济安全的特殊商业秘密(情报)。这就是国有企业及企业集团普遍成为境外情报窃密重要目标的真正原因。 ”

    他认为,国有企业及企业集团是国家经济和科技秘密的重要集散地。根据我国保密范围的法律规定,参加重大国际外经贸谈判的内部方案,易引发市场波动的进出口商品和物资的品种、数量、价格变动的统计资料,以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物资供求、库存的统计资料等等,都是企业产生的各类国家经济秘密事项;国际领先或者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并且对经济建设具有重大或者重要影响的技术,能够导致高新技术领域突破的技术以及我国独有且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很大的传统工艺等等,都是企业产生的各类国家科技秘密事项。此外,国有企业及企业集团在引进外资、引进高新技术等方面,也有不少需要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经济信息或科技信息。“企业产生的这些信息一旦泄露或者被窃取,都会直接损害国家在对外活动中的经济利益,或者削弱国家的经济和科技实力。”他说。

    此外,他还指出,国有企业及企业集团存在大量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特殊商业秘密。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及企业集团所产生的商业秘密中客观存在一类具有特殊属性的企业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这类特殊的商业秘密,就其单个事项来说似乎不涉及国家经济利益,但是就其“集合”而言又与国家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具有维系国家经济安全的特殊情报价值。譬如关系我国地方经济发展战略的各类商业秘密、关系我国国际市场竞争优势的各类商业秘密、关系保护国有无形资产的各类商业秘密等等。这些特殊的商业秘密,有的事关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有的事关国际市场竞争的成败,还有的事关国有企业及企业集团的存亡。“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经济间谍们才会把这些具有特殊情报价值的商业秘密作为情报窃密的重要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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