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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局反思力拓案:国企的保密管理亟待加强

    商业间谍案进入高发期

    这位官员引用公开数据称,全球前1000强的大公司里,平均每年发生2.54起商业间谍事件,经济损失高达上千亿美元,相当于一个中等强国一年的GDP总和。“正如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中国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所说,中国已经进入了针对商业秘密的谍战高发期,尤其是在中国经济形势越来越好、发展速度越来越快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和科技信息的情报价值也越来越高,因而中国事实上已经成为境外经济间谍活动最主要的对象国。 ”

    他认为,在当今的综合国力竞争中,谁保住了经济情报,谁就能抢占国际市场;谁控制了科技制高点,谁就能在激烈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因此,一个国家要有竞争力,必须使自己的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国有企业及企业集团反情报的保密实力,也是竞争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经济情报泄密的后果也十分严重。近年来,大量经济间谍在我国窃取先进技术、重点谈判信息等多种国家经济秘密、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情报,使中国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有的在同一类进出口项目上因为泄露经济情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就高达数千亿元,而为此埋单的不仅仅是国有企业及企业集团,还有政府的财政开支和国民的消费额。”这显然是指向力拓案。此外,他还指出,“有的在对外科技合作、交流中疏于防范,致使我们从别人手里得来的只是二三流的技术,而被别人攫取的倒有许多一流的技术,如果长此下去中国就会在许多技术领域永远落后于外国!”

    他透露,中国国有企业保密工作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惨痛的教训。“譬如,我国某化纤企业集团曾是某化工原料的世界最大进口商,有数家外国出口商在其周边派遣情报人员,负责收集其原料库存数量。当其中一家察觉到其原料库存可能耗尽时,便企图会同其他几家外商联手提价。由于我方谈判人员严守库存秘密,巧施“空城计”,各个击破其他几家外商的心理防线,才幸免多支付数千万元。”而在教训方面,除了力拓案,他还提到,“又譬如一家国有半导体企业由于疏于保密管理,使我国自主开发的激光新材料技术(机密级),被一家外国公司以合资、合作为名廉价窃取,导致我国这项有着广阔市场前景和潜在军事用途的高新技术优势荡然无存!”

    就此,他说,“在现代知识经济和信息经济条件下,一个真正有经济实力的大国,也必须是一个经济安全的强国。因此,对于处在经济、科技情报战第一线的国有企业及企业集团来讲,保密责任重于泰山,保密管理任重道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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