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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 北京应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4.在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的应用方面,北京市与国外发达地区还有很大差距。北京市采用的节能设备与材料、无公害材料及各种节约资源的措施与国外发达地区相差一代甚至更多。以建筑供暖为例,北京市一个采暖期的平均能耗为20.6瓦/平方米,气候条件相同的瑞典、丹麦、芬兰等国家条件相同的建筑一个采暖期的平均能耗仅为11瓦/平方米。

  北京市作为全国最早发展绿色建筑的城市,理应在绿色建筑方面走的更高、更远。然而实际情况是,北京的绿色建筑发展还落后于上海、广州、深圳等国内一线城市,甚至也落后于杭州、石家庄等二级城市。当今,节能减排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行动,也是我国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因此,大力发展作为节能减排重要手段的绿色建筑,不仅有利于提升北京在国际的知名度,而且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北京市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的现状,同时可以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学者分析中国绿色建筑市场规模超过30万亿元人民币)。基于以上分析,建议北京市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对绿色建筑的发展进行支持:

  1.制定发展规划、战略,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地方法规体系。应将发展绿色建筑确定为北京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并列入“十二五”规划。此外,要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地方法规体系。目前,最需要的是在做好建筑能耗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北京市建筑能源使用效率法规,对建筑物的最高能源消耗进行强制性限定。

  2.完善绿色建筑技术地方标准体系。应大力发展并完善北京地方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绿色建筑与区域气候、经济条件紧密相关,北京应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标准,包括建筑用太阳能、风能、无害自然资源、水资源等能源资源使用标准、绿色建筑材料标准、室内外环境标准、建筑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建筑绿色改造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能耗分级标准等一系列地方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同时,要使这些标准互相配套,并不断更新完善。

  3.建立绿色建筑物能效分级和示范计划。北京市应该率先在国内进行建筑能效分级标识,用来区分各种建筑物的耗能水平,将绿色建筑与一般建筑在能效上加以区分。在能效分级标识的基础上,建立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用实际建筑能效为绿色建筑的发展建立标杆,使绿色建筑沿着良性循环的轨道,稳定、健康、持续地发展。

  4.建立有效的政府激励机制。市政府应考虑对在能耗、排放等方面符合规定的建筑给予政策优惠,并采取行政通报、政府宣传等行政措施来优化绿色建筑的市场价值,引导消费者的购买决策;采用经济补贴、低息贷款、税收减免等经济激励政策来直接推动绿色建筑市场。同时,加大对非绿色建筑的企业、项目征收强制性能源消耗税和排放税,以加大非绿色建筑项目的成本,引导企业向绿色建筑方向转化。

  5.完善北京市绿色建筑技术体系。要加大科技投入,开展绿色建筑基础性和共性关键技术与设备的研究开发。要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适用的绿色建筑技术,提高绿色建筑关键技术、产品、软件以及设备的自主研发能力,发展符合本地条件的绿色建筑成套产品和新技术。要大力推动先进、成熟的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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