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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会论坛: 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有法可依

  【IT168 特稿】10月22日消息,2009中国计算机网络安全应急年会于2009年10月21日至24日在湖南长沙召开,本届年会主题是“网络促进发展 安全创造价值”。22日会议第一天,进行了年会高层论坛之“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秩序,营造和谐的网络环境”,与会专家纷纷发表了不同的精彩观点:

  · 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治理网络共建安全。(中国工程院沈昌祥院士)

  · 公安机关一直以来都在积极推动和参加《刑法修正案》的修改,08年7月份,刑法第七修正案出台以后有两大亮点,一是扩大了国家对国家安全的保护范围;范围扩大到了卫生、医药、商业和信息网络。二是为公安机关从源头上打击处理网络攻击违法犯罪案件提供了有力地保障。(公安部十一局邓宏敏局长)

  ·光是有效打击网络犯罪对民生而言其实我不太赞成,因为它直接牵涉到客户及运营商一个本身好的环境。因为,现在光是加固和防守不能完全保证网络安全,我主张立法。(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网络部徐海东处长)

  ·要抑制地下产业链就必须从以下几点入手:第一,国家要提供打击网络犯罪的法律法规依据;第二,要为企业提供提供技术取证的标准或规范;第三,为网络提供商或服务商传授业务安全服务知识。(东软研究院副院长闻英友)

  以下是年会高层论坛之“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秩序,营造和谐的网络环境”文字实录:

  主持人孙蔚敏:接下来是一个年会新增环节:2009中国计算机网络安全应急年会高层论坛。本来想请一个专业主持,考虑到时间比较紧,请专业的还要培训主持人专业素质。虽然我对主持不内行,但我对内容比较了解,如果我主持得不是很专业的地方,请大家谅解。如果这个环节做得好的话,希望以后的年会都增加这个环节,如果做得不够理想的话,可能是我的水平问题了,我将主动要求下课。

  下面,进一个主题: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秩序,营造和谐的网络环境。第一组嘉宾是中国工程院沈昌祥院士,公安部十一局邓宏敏副局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网络部徐海东处长、东软研究院闻英友副院长到主席台就坐。

  互联网已经融入到国家军事、社会、生活、文化各个方面,网络秩序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的又一个秩序,维护网络秩序,营造和谐的网络环境成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任务之一。下面,请工作人员为大家放两个案例。

  第一个案例大家都非常清楚,今年人大常委会修编的刑法,主要目的是加大打击网络犯罪力度,增加了两个条款。

  2月28日,对惩治“网络黑客”的违法犯罪行为,刑法增加了条款,在第285条中增加了第二款、第三款。

  6月5日,江苏省南京市股楼区法院依照我国刑法第285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对6名编写、传播“大小姐”系列木马病毒,并以此盗取玩家游戏装备的被告人,判了有期徒刑。

  这两个案例大家都非常熟悉。首先,请沈院士对新增条款对打击网络犯罪的促进作用谈谈他的意见。

 

中国工程院沈昌祥院士

  沈昌祥:真的很抱歉,我不是法律专家,应该说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治理网络共建安全。到目前为止,《信息安全法》还没有出台,也是因为搞法律的同志们对信息安全比较生疏,搞信息安全的同志们对法律又不太懂,因此在这个上面就产生了如何做的问题,到现在《信息安全法》的相关条例也没有出台。

  早些年的时候,黑客潜入上海公务网随意对市民施用。当时,把这个黑客逮起来了,交到检察院,检察院说他们不能起诉,因为没有法律依据。交给法院,法院说他们不能起诉,因为没有条款,不能裁定。我们向公安部的专家咨询了,他们当时说也不太懂,我们主要是查对国家已经构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如攻击者涉及国家的重要安全系统就是犯罪,如果不是攻击国家的核心系统、民用系统,根据它造成的后果,造成的后果大小来衡量犯罪程度。后来,这个案子就不了了之了。

  那么,有法律的同志在网上也遇到过网上争议要打官司的案件,他的辩护也成问题。因此,怎样以完善的法律体系来治理网络空间安全至关重要,现在有法可依了,非常高兴。

  主持人孙蔚敏:谢谢沈院士。沈院士谈的问题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在打击网络犯罪中有两个问题比较难以解决,一是法律法规;二是技术取证问题。在刑法中增加了两个条款,对公安打击网络犯罪提供了依据;另外技术取证也非常重要。我们请到了公安部十一局的邓宏敏局长,在一系列网络案件中公安打击的力度非常大,公安部和工信部合作,很快就破了好几起比较典型的案件。下面,请邓宏敏局长就公安部这段时间在网上打击网络犯罪方面谈谈他们取得的成绩,有请邓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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