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东: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参加这个论坛。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网络部徐海东处长
光是有效打击网络犯罪对民生而言其实我不太赞成,因为它直接牵涉到客户及运营商一个本身好的环境。因为,现在光是加固和防守不能完全保证网络安全。我主张立法,06年的时候,我们配合公安机关抓获了窃取客户信息的犯罪嫌疑人,抓了之后没有办法量刑,抓了之后就放了。
我们怎么抓的呢?有人说要买你的短信内容、通话记录,刚开始我们还不信,就去卖嘛,然后公安机关就在旁边等着抓。确实是无法可依,今年配合公安机关也抓了一个人,但客户信息列入法律条款是从3月1日开始的,那个人所有的犯罪记录截止到2月28日就没有了,他在那一天之后再也没有做了,也没法可依,没有办法只好放了。
我们特别支持法律上有法可依能够打击罪犯。现在的难点是如何取证,我们在网上获取犯罪信息,提供给公安机关的话,在这一块儿我们也没有一个标准。
邓宏敏:应该说,作为运营企业,基础电信运营商和网络服务商,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保留上网的日志记录,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有规定如60天、90天,但现在普遍运营商能够保证保留日志的时间是60天。我们还在推动网络实名制,我们发现大量违反犯罪嫌疑人都是通过中小网站,并没有正规业务,一是靠实施网络盗窃;二是靠倒卖流量;三是非法强行插入流氓软件。这样来盗取用户信息数据,去卖给网络广告服务商,这种灰色产业链早上有相关专家和在座安全服务机构企业的专家都有介绍过,这的的确确是已经形成的黑色产业链。而且,在这个产业链当中,我们在认定他们罪名的时候,取证确实比较困难。
所以,我们觉得保留上网日志和保留上网登记信息,确保根据它的IP,根据它的上网轨迹能够调查追踪到源头,这是非常重要的。我在这里也呼吁所有的基础电信运营商和网络服务商,都能够按照规定严格地保留这些日志记录,如果发现异常的话,要向公安机关通报。只有我们提前介入,在基础电信运营商的配合下,我们才能侦破这个案子。
今年5·19案件,我们抓获了四个犯罪嫌疑人,在工信部的积极协调下,帮助我们提供了大量的IP地址追踪,在法律的支持下我们破案了,犯罪嫌疑人也受到了制裁。那么,在这个方面希望最好有日志保留或信息记录保留的标准,这样也为基础电信运营商和网络服务商提供了指南,我们下一步的工作也会加强和企业的配合。
主持人孙蔚敏:谢谢邓局长和徐海东处长。刚才,政府、学者和运营企业代表都就网络犯罪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大家很多关注点都是共同的。那么,东软作为发展势头非常迅猛的企业,刚才各位领导和专家也都说了,在打击网络犯罪的过程中除了法律法规以外,其实技术取证也是一个难题。想请东软的文院长就这个话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