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 频道

年会论坛: 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有法可依

  闻英友:谢谢主持人,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东软研究院副院长闻英友

  刚才,沈院士、邓局长、徐处长都谈到了网络犯罪的情况和打击网络犯罪的情况,也介绍了网络犯罪的危害。东软作为一个长期致力于网络安全领域的公司,作为一个安全领域的民族品牌,对于关心国家网络安全利益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近些年,在东软业务开展和切身实际中也体会到了打击网络犯罪的迫切性,提到地下黑色产业链我们有很深地体会。我们参与了奥运会网络运营监测,还参加了国庆安保工作,受到了相关部门的肯定。

  谈到地下产业链的问题,从地下产业链的结构来看是比较复杂的,具体来看有几个环节;一是病毒、恶意代码制作环节;二是通过传播、流量交易,最终获得非法利益或流量套现。那么,要抑制地下产业链就必须从以下几点入手:

  第一,国家要提供打击网络犯罪的法律法规依据;

  第二,要为企业提供提供技术取证的标准或规范;

  第三,为网络提供商或服务商传授业务安全服务知识。

  对于业务商和服务商来说,更重视业务的安全性,要更多的引入业务安全性服务知识。东软今后一定会为维护网络环境秩序做出自己的贡献。

  主持人孙蔚敏:谢谢。我国地下产业链的规模已经达到10亿人民币的规模,在座的各位也非常关心这个问题,我们也希望安全企业能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找到自己新业务的增长点。

  根据大家的建议,在互动的第一个环节准备两个提问时间,看哪个与会代表就打击网络犯罪话题有没有向台上嘉宾提问的,可以提出自己的问题。

  提问:我对刚才专家所讲的内容非常感兴趣,我是来自上海华东政法大学的一位老师,上午和沈院士做了一些交流。我们在03年开始中国网络犯罪的研究,集中了学校技术人员申请了计算机技术专业,主要是针对网络技术安全方面对制定法律法规做一些探索。当时,学校还担心学这个专业的学生到哪里就业,后来100%就业。我们学校依托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在07提供计算机司法鉴定,我们具备司法资质,也做了一些相关案例。

  我想问的问题是,我们在和公检法司行业进行交流的时候,发现了启动难、抓捕难的问题。华东司法鉴定中心也说技术取证确实是一个难题,关于我国信息安全立法,国家有什么样的看法?请各位专家谈一下看法。

  邓宏敏:刚才您提的问题非常好,从我国来说目前打击刑事犯罪的法律依据就是刑法,在立法上原来传统的法律也可以延伸到网络安全领域,如果是可以的就可以引用原来的罪种,但因为互联网的特殊性,确实有些网上违法行为是没有办法用传统的罪名来定罪的,比如我讲到的285条增加的两款,数据劫持、监听等,在没有造成后果的时候这种情况是不能定罪的,但在原来传统的刑法是没有的。那么,在这次刑法修正的时候,就想方设法说服了很多的法律界专家,包括技术界专家,这是公安机关在打击网络犯罪中的切身体会,感觉到法律依据的不充分。我们国家讲究的是罪行法定,法无明文禁止就不能定罪。所以,有些网络犯罪行为不能直接适应于传统的法律规定,我们就推动了《刑法第七修正案》的修改。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对《刑法第七修正案》做司法解释,对够不上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还将在《治安处罚法》里面增添相关内容。

  因为,互联网犯罪确实有很多是微之大于有之,有很多侵犯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的行为,目前我们可能没有把它完全分析透,但随着网络应用的发展,我们将不断地通过努力打击网络犯罪,维护和谐的网络环境。

  通过公安机关多年查破的案件有一个最深刻地体会,我们感觉到第一之所以犯罪分子能够得逞,主要是政府、企业和广大用户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确实普遍不够强;第二是我们整体网络防护水平有待提高;第三是各个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同处置的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此,我希望安全服务企业为提高我们国家的信息防范风险,抵御外来入侵攻击破坏的能力做出更大的贡献,也希望大家越来越重视网络安全。

  主持人孙蔚敏:沈院士,您作为专家学者,在第一个话题即将结束的时候,也请您对政府及IT企业提出要求。

  沈昌祥:各位讲得很精彩,其实已经表达了本系统、本行业下一步要做的事情。立法,依法打击网络犯罪,是全民所希望的事,也是各行各业所盼望的事。尤其是公安系统、执法部门所重视的事。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信息法律体系一定会完善起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谢谢大家!

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