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景堪忧 贩黑比贩黄利大风险小?
缺乏约束 黑客程序、教程随处可见
那么是什么让这些不法分子屡屡得手,给企业乃至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呢?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如没有制度的约束,没有法律的制裁,盗窃、抢劫、杀人、放火,会不会屡屡发生呢?所以,由现实引申到虚拟的网络环境中,造成网络犯罪频发的根源就在于没有"约束",没有"制裁"。
再反过头来看看上面的那些案件,尤其是在网络上散播危害信息的案例,表明了一种现实:那就是现在的一些人上网的目的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从单纯的"好玩"变成了有经济目的,他们甚至通过网络漏洞牟利。一旦上网就想炫耀自己的水平,证明自己的电脑实力,设法制造破坏。
就像今年3月那次网上公开贩卖“仇英”病毒案例,制作者公开声称可以按用户需求定制不同功能的病毒,甚至留下了详细的联系方式。是无知?还是无畏?或者更多的是挑衅?无论如何,制作者的经济利益已经昭然若揭。
据调查,目前传播的病毒中,90%以上带有明显的利益特征,有窃取个人资料、各种账号密码等行为。
出现大量这样的案例,表明了人们没有对所做的事情危害严重性有足够的认识,不了解这样做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自古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说法,但是在虚拟的网络中做了什么又能得到什么惩罚呢!很多人有这样的心态,所以会造成无知犯罪。这些现象也同样反映出另外一个严峻的问题:我国对于通过网络犯罪的处罚力度不大,没有形成震慑力。
根据我们的调查,我国有69.7%的网络用户访问过黑客的技术交流站点,并有43.5%的人下载过黑客软件。根据CNNIC统计,当前我国网民数量在1.3亿以上,那么下载过黑客软件的人就达到了5600多万人,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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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们还了解到,很多网络犯罪都是一些人对于网络攻击的好奇造成的。在网上可以随意获取黑客软件、网络攻击教程随处张贴等现象,成为网络犯罪的诱因,人们甚至盲目的崇拜黑客,学习别人攻击他人网络,盗取他人信息、财务。如果这些内容很难获得,也许网络犯罪的情况会减少很多。如果下载黑客软件,浏览学习黑客技术的人中仅有10%尝试攻击别人的网络,那么也会有几百万人之多,网络的危险程度不言而喻。
所以,如果不能很好的控制黑客站点内容传播的话,将使安全变得不可控制。认同这种观点的人占到57.8%,这说明黑客教程和软件的传播还是被大多数人认为是对网络安全含有威胁的。
这就好比,如果枪支可以随意获得的话,将是对社会治安的严峻挑战。我国对于利用黑客程序进行网络犯罪的处罚措施并不明确,尤其是对那些具有教唆作用的包含木马黑客教程、程序的站点、论坛等,更是没有相关约束,或者缺少执行力度。
这种情况给人们一种错觉,认为没有被管制的就是对的,因此放心大胆的去做。这也是我们必须要加强监管的根由所在。
无论是“熊猫烧香”还是“仇英”,成为黑客的技术门槛如此之低,而获取的经济利益又是如此的“诱人”,相信类似的案例还是会不断出现的。那么现在又有哪些对这类在互联网上传播病毒程序源代码的行为进行过监管呢?没有!最起码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政府部门被赋予对网络传播黑客教程具有明确的监管职责。
无论是“熊猫烧香”的作者李俊,还是“仇英”病毒的作者,二者的最大共同之处就是从销售病毒原代码中牟利。若要从根本上减少这种现象,必须从源头控制,即对“黑客”教程的传播进行有效管理,就如同现在国内对“刀具”一样从法律、行政法规上对“黑客”教程进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