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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簿公堂 手机短信能否做为证据?

  二、短信作证据引出的社会问题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实施以来,要求办理短信、电邮、QQ聊天记录等电子形式公证的越来越多,一部分是妻子怀疑丈夫有外遇,拿着丈夫的手机去公证丈夫的暧昧短信,但相关规定只允许本人拿着自己的手机对涉及自己的内容才能够办理公证。也有一部分市民被短信骚扰后,通过公证后,一方面起到了震慑对方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作为到法院起诉的证据。还有的就是经济纠纷短信,二人通过短信的形式,一方承认了拖欠的事实,另一方为了将此短信内容作为证据,便对短信内容进行了公证。短信作证据同时引出了不少社会问题。

  据公证处称,每天都有夫妻因为“暧昧”短信跑来公证,但总是妻子单方面说词,丈夫拒绝拿出手机公证。一天好几宗甚至几十宗这样的案件,吵架声不少,甚至有些人还大打出手。除了夫妻因怀疑对方有婚外恋来公证之外,还有不少关于债务纠纷。不过,经查证,大多数来公证短信并不足以有法律效力。因为,短信取证的关键是要证明到短信内容是由哪一人发出。但在日常生活中,有可能出现手机的实际使用人和短信编写人不一致的情况,要证明一个短信是由某人编写还真不容易。另外,许多人在对《电子签名法》完全不了解的情况下就跑来公证,许多案件的结果只是一场闹剧。但是,这样的闹剧却大大增加了公证处的工作量,国家因此而损失的人力物力也不可估计。

  短信、QQ聊天纪录公证已经成为当下时兴,同时引出社会问题也是不少的。人与人之间的猜疑、顾忌甚至酝酿着阴谋。一位女网友说曾经说过自己利用短信令一对本来恩爱夫妻对簿公堂,这完全是因为她对美好事情产生的阴暗面。短信、QQ聊天纪录可作为证据无疑是保证了不少人的利益,但同时也给不少人带来了不幸,这是社会必须正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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