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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网络发展经验:对我国网络建设启示

  二、美国网络信息技术和产业的发展经验

  回顾美国的信息化发展历程,可以发现美国信息化关键技术和产业之所以的全球成功有其内在的必然规律,可以总结为:①政产学研的协同创新。美国将协同创新视为国家信息化战略的重要基础,通过一系列科技政策,加强全社会对信息化关键技术深入持久的支持,逐步形成了政府、产业界、学术界和各种社会力量相互合作的协同创新体系;②知识产权保护和开源运动的双轨发展。一方面,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保护对于在美国信息化关键技术发展中作用尤为明显。而另一方面,开源运动则进一步释放出强大的创新活力。③庞大的技术市场容量。美国的技术市场规模足够大,战后经济复苏由商业企业推动的一轮又一轮的技术革新。企业面对庞大的技术需求,愿意尝试新的技术和方法。④创新人才的流动和吸纳。在硅谷乃至美国,专精尖的高技能人才能够在企业和院校间自由流动,极大的促进了技术的创新进步。此外,美国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利用资金和环境优势,采取人才掐尖战略,广泛吸纳国外IT的高精尖人才。⑤完备的风险投资机制。美国信息产业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拥有世界上最成熟的风险投资市场和最完善的风险投资机制,这对轻资产的科技创业公司尤为关键。

  除此之外,美国政府立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针对网络信息关键技术和核心产业发展进行管理干预,具体表现为:

  一是指定专门的专业技术公司和承包商为美国政府及其相关机构服务。这些公司不对外服务,只为美国政府提供服务,从而确保了美国核心安全技术的安全性和高效的情报能力。这些公司包括进行大数据分析的Palantir、信息技术咨询公司boozallenhamilton(斯诺登曾效力的公司)、信号分析处理厂商Argon ST以及面向C4I系统的网络安全服务厂商GnostechInc等。美国中央情报局甚至还专门成立了一家名为In-Q-Tel的风险投资公司。该公司主要投资于高科技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主要是确保美国中央情报局能够随时配备最新的信息技术,以支持联合国和美国的情报战能力。

  二是限制和阻挠国外企业并购具有核心和敏感安全技术的美国企业。例如,2010年5月份,华为提出收购美国三叶系统公司(3Leaf)云计算领域的知识产权资产。2010年11月,华为提交了审查申请,但此后五角大楼和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甚至美国总统都参与其中进行定夺。最终CFIUS在对此项收购进行审查之后,于2011年2月11日建议华为撤回3Leaf的收购计划,华为公司一周之后被迫宣布终止收购计划。如果说对于中国企业,美国出于意识形态和体制的差异而保持警惕可以理解,那么阻止同一阵营内的以色列公司Check Point收购美国著名开源安全厂商Sourcefile的举动就更足以说明美国对自身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

  三是限制一些核心的安全技术厂商对外进行技术转移。比如美国政府要求Fireeye不能向中国出售其技术,作为利益补偿,美国政府要求五角大楼等政府机构以及相关的国防合同商、大型IT厂商部署Fireeye的APT防护工具。这一举措一方面限制了网络安全核心技术的流失,另一方面也加强了美国诸多实体的安全防御能力。

  四是积极支持美国的信息安全企业对外进行并购,消灭可能的竞争对手。这方面的著名案例是1998年Mcafee对欧洲知名反病毒厂商Dr. Solomon的收购。上个世纪90年代,反病毒的最新技术并不掌握在美国人手中,而是掌握在Dr. Solomon和Kaspersky等欧洲厂商手中。Mcafee凭借美国良好的资本市场和投融资环境迅速发展壮大,并最终成功收购Dr. Solomon,获得了其完整的反病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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