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168专稿】2007年7月4日至5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对于这次专业性较强的会议,媒体没有给予过多的关注,大都只是进行了例行公事的简短报道。但是,如果您一直关心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话,应该不会错过会议有关报道中的这样一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透露,“目前,最高法院已经就信息共享问题启动与中国人民银行的共建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实现两大系统并网运行。”(7月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这条信息虽然廖廖数十个字,但我们将其前因后果认真剖析之后,不难发现这是一条非常具有象征意义的信息。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标志着我国政府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开始从文本层共享扩展到数据层共享,“网上政府”的规模效应初步显现,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即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从惩治“老赖”引出的信息共享需求
近年来,为了更有效地防范信用风险,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名“征信系统”)。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所透露的与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信息共享工作,虽然没有明确说明具体合作内容,但很显然重点就是围绕征信系统。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各地法院要借鉴深圳的做法就可以看出。
那么,深圳法院在信息共享方面作出了什么样的成绩,能够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如此首肯呢?原来,这还是源自于法院系统近年来的一个“难言之隐”。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级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率,已经从1993年的70%降到2003年的48%,而每年又约有200万件案件进入法院执行。许多本应得到执行的案件得不到真正的执行,成了“法律白条”,执行难凸显。
这些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对象俗称“老赖”。尽管各地法院对此也采取过登报公示等措施,但均收效甚微,“老赖”队伍却在不断壮大。在这种窘境面前,深圳法院独辟蹊径,将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的名单、信息,与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进行信息共享。这样一来,银行方面增加了征信的信息量,法院方面也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双方共同织就了一张围堵“老赖”的恢恢法网。
这张 “网”的功能是十分强大的,被执行人不仅在信用方面寸步难行,而且通过银行反映出来“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则将被法院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判刑。这张“网”的效果也是十分明显的,已经有“老赖”被依法判刑,大大震慑了其他心存侥幸的“老赖”,法院的执行力明显回升。
深圳法院的这一成功经验让最高人民法院如获至宝,决定在继续推进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暨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建设的基础上,加大与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共建威慑机制的工作力度,进而扩展到与工商等部门也要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