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走入现实 网络财富谁来管?
哪些才算虚拟财产
“虚拟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存在于网络环境或网络空间中。
网络空间从基础上讲是技术的,即“用比特———0 - 1数字方式去代码(表达和构成)事物以及事物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一个独立于现实世界又具有实在性的数字化的社会空间。”[1]但网络空间又与现实的物理空间有着明显的共生关系,是现实物理空间的延续。而“虚拟财产”就是储存于各种网络设备、并在网络空间中传输的各类信息的载体,其外在形式为文字、数字、声音、图形、图像等。

二是以数字化的形式来模拟现实事物。
“虚拟财产”实质上是借助于计算机这种媒介表现出来的数据组合,但这种数据组合的特点是:
1、必须具有视觉效果,是从视觉上可以感觉到的某种事物,无论是视觉上表现为“物”、“人”或是文字、图形;
2、这种视觉感觉到的事物如同现实环境中的真实事物,是对现实世界真实事物及其发展变化过程的模拟和逼真再现。这种模拟不同于复制,现实中并不存在与之一一对应的被复制或被影射的对象。
三是具有相对独立性。
相对独立是指虚拟财产具有独立于其他网络资源或现实财产的价值。虚拟财产既区别于网络供应商提供的运行环境,也与其他网络用户的资源相区别,具有排他性,这正是虚拟财产交易产生的前提。同时,虚拟财产还必须有独立于现实财产的价值,不具独立价值的数字形态财产往往只是现实财产的一种表现形式。
四是可以独占享有的。
虚拟财产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独占性。网络是没有疆界无法独占的,但储存于网络中的数据、信息却是可以独占享有的,这些数据、信息便属于本文所界定的虚拟财产。因此,本文认为,一般意义的虚拟财产或广义的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模拟现实事物,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既相对独立又具独占性的信息资源。
网络虚拟货币目前分为三种:虚拟支付币(如各种商家积分卡的点数)、虚拟社区币(如腾讯Q币、新浪U币、网易POPO币、百度币)、虚拟游戏币(魔兽世界金币、盛大通宝等各种网络游戏币)。